|
转发“关于做好‘五一’期间食品安全
保障工作的通知”的通知
各县区教育局、市直各学校:
现将玉溪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“关于做好‘五一’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”转发给你们,请结合县区、学校实际,认真做好“五一”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。
一、各县区、学校要在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自查、整改两个阶段工作基础上,把食品卫生安全做实、做细、做到位,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。
二、“五一”假期有在校学生的学校,要实行假日领导值班制度,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人,落实对食堂卫生、食品采买的监督检查,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。
三、结合学校实际,特别是农村寄宿制学校,要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,利用“五一”假期开展好学校水源地、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、消毒,保证学校食堂、学生安全用水。
四、开展好食品卫生安全教育,在节日前进行一次食品卫生安全教育,培育良好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。
五、请各县区、学校在5月14日前将开展工作情况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(传真号:2022563)。
二00七年四月二十三日
主题词:转发 食品 安全保障 通知
抄 送: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
玉溪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4月23日 印发
|